乙、行動注意事項:(1)學生不宜在教室走廊及教室附近十公尺以內,從事任何遊 戲。
(2)參加升降旗及各種集會時必須保持態度嚴肅及服裝整潔, 不宜移動位置,互相談話或彼此戲弄。 (3)上下課前後學生逗留教室內必須保持肅靜,如須講話時仍 以不妨礙他人自修為原則,不宜大聲喧譁,奔跑跳躍。 (4)學生在辦公室大樓附近行走或逗留時,不宜任意跑跳、嬉 戲或高聲談話。 (5)學生在圖書館內必須緩步慢行,且力求安靜,不宜大聲談 話,或疾走戲弄,所有室內報章雜誌,看完請歸回原處, 不宜隨手任意放置。 (6)備有腳踏車通學之學生在放學離校時,必須將腳踏車推行 到校門口外,再行騎乘,絕對不可在校園內騎車直衝,以 免發生危險。 (7)學生在合作社購買食物應帶回教室或定點食用,勿邊走邊 食用。 (8)學生在校不論任何時間,均應穿著校服,並須注意服裝儀 容整潔。 (9)當值日生及清掃值勤生從事工作必須切實認真打掃,絕對 不可彼此推諉或疏忽從事。 (10)學生要隨時注意座位環境整潔,不得隨地吐痰拋棄果皮 紙屑。 (11)教室走廊上不得騎乘腳踏車。 (12)在校學生對師長必須禮貌周到,不宜輕忽大意。 (13)不宜在教室內吹口哨。 (14)不宜向校外之小販購買零食。 (15)不宜躺臥課桌椅。 己、特別注意事項:違犯下列各項一律記大過以上處分:
(1)學生故意破壞公物,致學校蒙受損失者。 (2)學生有類似賭博行為以致敗壞品德者。 (3)學生有鬥毆行為不聽各級幹部勸導者。 (4)撕毀學校公布之文告者。 (5)學生對於師長態度傲慢,言詞輕佻,有失尊敬者。 (6)向同學恐嚇勒索錢財者。 辛、以上各種注意事項或未盡列明事宜 悉依國民中學獎懲暫行辦法辦理。
壬、執行辦法:為養成學生自治風氣,培養各級幹部領導能力,除由本校派學生糾察外,另由各班正副班長、風紀股長負責查察各該班同學秩序。並由風紀股長按日填送違規報告表以便
議處,如有隱瞞或報告不實,班長與風紀股長須受連帶處分。 癸、本注意事項經提請訓導會議通過後施行。 人生的幸福,沒有準則。有人關心、有人愛護;能關心別人、愛護別人者,即是福中之福人。. |
甲、一般注意事項:(1)在校學生務須保持校園整潔美觀,不宜在校園牆壁塗鴉, 損壞公物,以免有礙觀瞻。
(2)同學應互相尊重友愛互助不宜有任何輕佻言辭或傲慢行 為。 (3)學生自早晨到校迄下午放學之後為止,倘須外出必須事先 向導師請假報備,不得擅自不假外出。(請假辦法另訂) (4)學生不得攜帶武俠小說、連環圖書以及其他不正當書刊到 校。 (5)學生行路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,不宜兩人同乘一部腳踏 車。 (6)在校學生應絕對接受各級自治幹部之領導、糾正,不宜有 任何輕視之言行。 (7)學生出入教室不宜爭先恐後,不宜爬越窗戶,翻越圍牆或 踐踏課桌椅。 (8)各級幹部執行查察任務時,不宜徇情放縱或懈怠從事,亦 不宜有假公濟私或因個人私怨而採取報復行為。 丙、如何預防意外傷害(1)不要在走廊、教室嬉戲追逐、打球。
(2)擦拭二樓以上教室外圍玻璃,要注意安全,外側玻璃一律 用長柄刷擦拭。 (3)工藝課操作機器,遵守操作規定,以確保安全。 (4)不要攀登高處與危險的地方。 (5)使用雕刻刀、美工刀,應小心謹慎,以免發生事故傷害。 (6)實驗課,按老師指導做實驗,對有危險性實驗、物品要小 心謹慎。 丁、如何預防交通意外事故(1)遵守交通規則,注意上下學人車安全。
(2)遵守交通號誌,不闖紅燈。 (3)騎腳踏車靠右邊,不單車雙載;搭公車守秩序。 (4)從行人穿越道過馬路。 (5)走路上學靠邊走,並注意身邊來往車輛。 (6)不騎摩托車,避免害人害己。 戊、如何預防同學之間衝突和打架事件 的發生 (1)同學相處,和睦友愛。 (2)誤會要當面解釋清楚。 (3)發生爭執,自己無法解決,必須請導師協助。 (4)被欺侮或遇委屈,應面告父母與導師。 (5)不要惡作劇,以免讓人老羞成怒,發生衝突。 (6)凡事三思而行,不逞血氣之勇。 庚、日常禮節應注意事項:(1)聽見唱國歌或升降旗音樂時立即立正,在室外戴帽若能看 見升旗時要行舉手禮。 (2)自己談到或聽見別人說到國父總統站著時立即立正,坐 著時立即坐正。 (3)路遇老師尊長時要敬禮,遇同學朋友時要招呼。 (4)早上遇見老師或同學時要說「早」,分別時說「再見」。 (5)進辦公室或老師已上課才進教室,要先喊「報告」,進朋 友房間先要敲門,經允諾後才可入內。 (6)遇老師或尊長詢問時要立正,與師長交談時態度要謙虛、 恭敬。 (7)要尊重師長人格,絕不可隨意批評。 (8)不可逕稱老師姓名,要冠以「老師」字樣,以示尊敬。 (9)師長有疾病或不愉快事件,要前往慰問。 (10)行走或乘車時,應先讓老師及尊長或婦幼先走。 (11)自己有座位,應先讓給老師、尊長或婦女先坐。 (12)專心聽講,別人話未說完不應從中插嘴。 (13)對人說話措辭要謙恭,態度要和藹,不指手畫腳,口沬 飛濺。 (14)有客來訪要出迎,客人告辭要送至門外。 (15)運動時不可赤膊。 (16)不輕易狂叫亂笑。 (17)在各種集會中師長訓話在開始結束或單獨提到某班番 號、個人姓名時均應立正或坐正,沒有師長口令不得稍 息。 (18)戴帽在手中攜有物品不便行舉手禮或脫帽鞠躬,則行注 目禮。騎腳踏車時只須注目並喊「老師好」。 (19)上列各項同學均應隨時養成習慣,如有故意違規將予議 處。 |